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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11-15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了《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分为《201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201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01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四类,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2017年12月25日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人应仔细研究《申报指南》,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入口:http://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

    三、项目审核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

    项目申请人请于12月27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存放电子文件的U盘送至科研处(科研办公楼268室)。

    联系人:王战友  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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