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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06-01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法学会发布了《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组,须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二、选题范围

    1.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组,按照前期向省法学会申报的课题(见附件1),自行选择1-2个开展重点研究。

    2.基地课题组之外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既可以参与附件1中的课题,也可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法治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三个重点”,紧密结合实际,自行选题和研究。

    三、课题方式

    按照《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次课题研究采取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对合格课题,进行立项结项。

    四、资助标准

    对结项评审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省法学会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课题实施

    1.申请人应严守法律法规和诚信,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全额退还经费,列入省法学会学术不端记录,五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法学会课题和参加有关评优荐优活动,并通报有关单位。

    2.课题成果以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名义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免于结项鉴定,并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3.对优秀课题成果,省法学会择优在《法学论坛》刊发、向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推荐、编辑出版优秀课题成果论文集、通过《智库建言》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4.申报课题须同意省法学会以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名义使用研究成果。

    六、申报办法

    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以及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成果,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申请书》及研究成果内容不应涉及国家秘密,邮件和研究成果名称统一为“课题名称+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人:曲童     联系电话:89638019

    附件:

    1.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组选题

    2.《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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